【导语】:“梅州惠民保”是由政府引导、支持,由11个部门联合发文推动的普惠定制型商业健康补充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有机补充。2025年度梅州惠民保不予报销情形,请看正文。
不予报销情形
1、参保人在保险期间停止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在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2、职工医保参保人在保险期间,未参加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的参保人,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本应承担的报销额度费用。
3、基本医疗保险限价材料中超限价材料的费用。
4、生育、白内障、假肢等基本医疗保险定额报销的病种产生的费用。
5、特需医疗住院所产生的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6、《社会保险法》规定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费用。
7、无确诊病理报告或非住院治疗使用的PET-CT检查项目(含显影剂)的费用。
8、年度内超过PET-CT检查项目限定次数(年度内仅可报销一次)的费用。
9、超医保支付标准的床位费。
10、人血白蛋白、人免疫球蛋白(PH4)、安宫牛黄丸等超限制使用范围。
11、未达医保起付标准等原因导致无基本医疗保险(含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报销的费用。
12、《梅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2020年版)的通知》(梅市医保规【2020】3号)文件中规定的“医保基金不予支付的诊疗项目范围的费用”。
13、《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版)》中规定“不得纳入基金支付范围的中药饮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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