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梅州市有很多市民朋友们十分关注公积金,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公积金存缴的一系列消息,感兴趣的小伙伴们可以仔细查看哦。
一.公积金存缴基数
缴存基数不低于省政府公布的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620元,不高于2022年本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3141元)。
单位和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为12%,原则上最低为5%,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自行选择。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单位的缴存比例,同一缴存单位原则上需同一缴存比例。
二.公积金缓缴
单位因经济困难,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同意,形成会议决议,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上级主管单位审批,经公积金中心(分理处)审核并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但缴存比例不得为零;单位降低缴存比例与缓缴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补缴。
三.公积金补缴
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的,应及时补缴住房公积金。
四.存缴基数调整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比例每年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下一年度住房公积金按调整后的缴存额缴存,且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再变更。每年的调整时间及办理流程由公积金中心通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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