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产前检查是每位准妈妈都需要经历的重要环节,而如何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以及在特殊情况下如何变更选点,是很多参保职工关心的问题。本文将详细介绍职工产前检查如何办理选点和变更选点。
选点办理
市内定点医疗机构
办理程序:参保人员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产前检查时,可在该机构即办理产前就医确认手续。
所需材料:无需额外材料。
信息备案:定点医疗机构将协助参保人员办理产前就医确认手续,并将信息上传至医保信息系统备案。
市外定点医疗机构
办理程序:参保人员需携带相关资料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生育保险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所需材料: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诊断证明、《广东省异地就医生育保险登记备案表》。
变更选点办理
办理程序:因医疗条件限制、住所变化等特殊事由需变更产前检查医疗机构的,应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所需材料: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职工生育保险产前检查医疗机构定点表》、住所变更凭证或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应说明。
注意事项
已办理选点手续后,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纳入生育保险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足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