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符合条件的梅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在参保地以外的境内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应提前在参保地完成信息备案工作,备案后和未备案的报销比例有所不同,详见正文。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报销比例 | ||
医院级别 | 起付标准(元) | 报销比例(%) |
市内一级 | 200 | 95 |
市内二级 | 450 | 85 |
市内三级 | 650 | 65 |
市外(备案) | 参照市内同级医院标准 | 60 |
市外(未备案) | 1000 | 50 |
以上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对于补充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而言:
普通人群报销比例75%(市外未备案报销比例65%);
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报销比例85%(市外未备案报销比例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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