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第十五届北京国际山地徒步大会梅州·平远站温馨提醒,活动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交通意外、中暑、失温、坠崖等,医疗救护保障配备医疗点和急救车辆点,保险等相关讯息,详见正文
活动风险告知
在本次徒步活动路线涉及省道、县道、山野及河流,您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交通意外、中暑、失温、坠崖、磨破脚、起水泡、扭伤、肌肉痉挛、动植物伤害、人际冲突等。
医疗救护保障
1、活动起点、终点、签到点设医疗点和急救车辆点。
2、路线沿途配备流动AED救助、救援服务工作人员。
3、在活动中,医务人员有权根据选手身体状况下达指令终止选手比赛并收取其号码布;若参赛选手不听从现场医务人员建议,坚持参赛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参赛选手本人承担,若选手丧失意识,则自动委托组委会的急救志愿者采取一切手段进行急救,包括但不限于CPR心肺复苏,AED体外除颤,租用车辆或航空器进行快速转运。
保险
(一)主办单位为所有选手和工作人员购买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猝死险及急性病医疗),若因信息不实或填写不全而造成无法购买保险或者保险无效,责任由被保险人本人承担。
(二)特别说明
1、主办单位购买的保险为人身意外伤害险。若被保险人自身罹患的基础疾病或其他身体原因而引起的不良后果,将不属于意外伤害险的理赔保险范围。如包括但不限于心脑血管疾病、中暑、昏厥等情况将不在组委会所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险的理赔保险范围。
2、主办单位在活动期间提供免费的现场急救性质的医疗服务,但其因突发情况而送院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将由选手本人自行垫付后走保险理赔流程。
3、选手在活动过程中因服用兴奋剂或其他违禁药品,造成人身伤害或死亡的,一切责任由选手本人承担。
自甘风险
《民法典》中的“自甘风险”条款在《民法典》中确立了文体活动中的“自甘风险”条款,其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危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有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活动组织者的责任适用安全保障责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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