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梅州居民
2、 前往台湾旅游的梅州居民
办理材料
(一)提交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及数码光学照片1张。
(二)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除外),并提交复印件;已持有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还须提交《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三)属于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需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四)交验有资格组团赴台湾旅游的旅行社(名单附后)出具的收费票据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常住户口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县市区、设区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
2、设区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审批及制作加注、签注
3、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制作证件
办理地点
梅州市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梅州市嘉应路1号梅州公安大楼
咨询电话:0753-2169222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梅县新县城行政区梅县文体中心三楼
咨询电话:0753-6111293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丰顺县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丰顺县汤坑镇湖下金盘路
咨询电话:0753-618901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10个工作日;单独签注7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1)本式每证30元;卡式每证80元;
(2)一次有效签注15元/项;多次有效签注80元/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