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发放标准
领取额度: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九十按月计发,目前梅州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是每月1269元。领取期限: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4、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办理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办理材料
1、广东省社会保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失业保险)
2、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
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及地址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办理地址
1.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梅州市江南新中路82号
电话:0753-12333
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梅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梅县区文体中心四楼办事大厅
电话:0753-12333
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