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个人旅游
1.广东省户籍居民;
2.持有合法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的人员;
3.在本地高等院校在读大学生(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团队旅游
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团队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
办理材料
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的,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近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技术要求》标准的制证相片一张。
2.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个人游签注的,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3.交验身份证原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当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的身份证明。
4.特殊情形:
(1)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
①需提交本人户口簿;
②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除提交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交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监护关系公证书,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③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
(2)持有合法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人员:
在居住地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还须提交合法有效的《居住证》。
(3)在本地高等院校在读的非本市户籍的大学生:
需提交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
(4)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
还须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按干部管理权限)的《关于同意XXX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及费用
收费标准:
1.往来港澳通行证80元。
2.一次有效签注15元。
3.二次有效签注30元。
4.多次有效签注80元。
注:以上收费标准不含邮政速递服务费。
办证时限:
1.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为10个工作日;
2.再次申请签注为7个工作日;
3.非广东省户籍居民申请为30日。
注:以上办证时限不含邮政速递时间。
办理地点
窗口名称:梅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办证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地 址: 梅州市梅江区梅龙东路
联系电话: 0753-2169222
交通指引:梅州市梅江区梅龙东路梅州公安大楼 1、距市卫生局-公交车站186米,途经公交车:19路2、距梅龙商城-公交车站313米,途经公交车:4路空调, 7路, 14路, 15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