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梅州本地宝小编为您整理了有关梅江区城乡居民医保特定病种门诊费用报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分娩一次性补助、居民大病保险补偿申请手续的详细信息,希望能帮助到您。更多的详情请关注下文:
城乡居民医保特定病种门诊费用报销
受理范围:
参保人如患有《梅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目录及基金支付限额标准》所列疾病,持相关资料到参保地所属镇(街道)城乡医保中心窗口办理申请手续,经核定后,方可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
温馨提示:可先在医院即时结算。
办事程序:
步骤一:资格申请。参保人应向参保地所属镇(街道)城乡医保中心窗口提出申请。提供如下资料:
①经二级以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主治医师签名、医务科加具意见并盖章的《梅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申请表》一份;
②二级以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近半年内住院或门诊病历、出院记录、所申请病种相关的各项检查报告单等;
③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步骤二:审核。社保局对受理资料进行审核,并向申办人开具《业务受理回执》。申办人按《业务受理回执》的办结时限到参保地所属镇(街道)城乡医保中心窗口领取申请表,并向申办人告知审批结果。
步骤三:报销。参保人从社保局审核通过之日起发生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可享受特定病种门诊费用报销。申请报销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①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代办的需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参保人(或新生儿监护人)银行卡或存折原件和复印件;
③门诊费用专用发票;
④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⑤《梅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申请表》复印件。
温馨提示:用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医保卡)资金结算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分娩一次性补助
受理范围: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根据《梅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规定,梅江区符合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员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分娩的产妇,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自出院之日起至次年三月份内,到区社保局一楼城乡居民医保中心窗口申请分娩一次性补助。
办事程序:
步骤:参保人到区社保局6号窗口城乡居民医保中心提出申请。需提供如下资料:
①参保人银行存折、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委托申办的需同时提供受托人的第二代身份证);
②疾病诊断证明书;
③医疗费用专用发票;
④医疗费用明细汇总清单;
⑤户口所在地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
⑥出生医学证明或死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⑦填写贴有产妇本人照片、加盖产检医院印章的《梅州市免费产检申请表》一份;
⑧产检医疗收费票据;
⑨出生证及准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⑩新生儿疾病筛查证;[如有并发症的需提供出入院记录和相关资料。]
其他待遇申领需提供资料:
⑴ 地贫基因检测报销:
①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夫妻双方社保卡或银行活期储蓄账户原件和复印件;
③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地贫基因检测医疗费用发票;
⑤费用清单明细;
⑥孕妇地贫筛查阳性检测结果报告单;
⑦男女双方地贫基因检测结果报告单;
⑧填写《梅州市地贫基因检测补助申请表》一份。
⑵婚检费用报销:
①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夫妻双方社保卡或银行活期储蓄账户原件和复印件;
③医疗费用专用发票;
④填写贴有夫妻双方照片、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梅州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申请表》一份(医院领取)。
居民大病保险补偿申请
受理范围: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根据《梅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规定,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符合下列情况的,可申请大病保险补偿:
1)个人自付费用年度累计超过1万元以上;
2)梅江区社保局使用城乡居民医保基本险支付数据,利用大病保险筛查软件,获取辖区内大病保险赔付数据后发出通知的。
办事程序:
获筛查的参保人,由区社保局城乡居民医保中心工作人员通知参保人提供所需材料。需提供如下资料:
①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本人(或新生儿监护人)银行活期储蓄账户原件和复印件;
③未成年人需提供出生证明;
④已故参保人的法定继承人需到区社保局城乡居民医保中心填写委托书。
温馨提示:以上业务一至四均可先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即时结算。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梅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城乡医保】可获取梅州城乡医保参保指南、缴费方式、线上办理入口、报销比例及报销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