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梅州一孩、二孩生育如何登记?需要什么材料?梅州本地宝为你整理了相关信息,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政策内生育一、二孩原则上应向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1)双方或其中一方户籍地需在梅州市蕉华管理区辖区范围内。
2)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女子。
3)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六条:实行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制度。生育第一个和第二子女的夫妻,应当办理生育登记
办理材料
1)、生育登记表;
2)、婚育情况承诺书;
3)、计划生育服务证;
4)、夫妻双方户口簿;
5)、夫妻双方身份证;
6)、夫妻双方结婚证;
7)、小孩出生医学证明;
8)、女方有预产期时间的妊娠证明;
9)、各自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
10)、办理一、二孩登记委托书;
11)、受委托人身份证;
办理流程
1.申请
一、二孩应向夫妻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作出婚育情况承诺,填写《生育登记表》一式二份,并提交夫妻双方户口簿、夫妻双方身份证、夫妻双方结婚证、小孩出生医学证明、女方有预产期时间的妊娠证明等资料、各自离婚时的法院判决书(调解书或协议书 再婚夫妻提供)。
2.受理
1)村级(单位)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2)镇级登记:乡(镇、街道)人口计生管理部门应对一、二孩生育登记情况进行再次核实并进行必要的社会和家系调查后,在生育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在接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办理决定。符合登记条件的,出具《生育服务情况记录》;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登记。
3.获取办理结果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计生办证室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办理时间与地点
梅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地理位置:梅州市彬芳大道53号(原梅州大会堂)
联系方式:0753-2168220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费用
不涉及收费